“法轮功”是危害社会的邪教
--访佛协副会长圣辉法师
最近,就如何进一步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摧毁其歪理邪说,记者采访了正在出席联合国57届人权大会的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
圣辉法师开门见山地说,“法轮功”不是宗教,而是一股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宗教的黑暗势力,是危害社会的邪教。李洪志是个投机、虚伪、有野心的江湖骗子。20世纪90年代初,当特异功能和气功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时候,李洪志以投机手段,到处传授他
的伪气功,聚敛钱财,网罗门徒。当伪气功逐渐被人识破,他又欺世盗名,借用佛教术语,把自己装扮成至高无上的“救世主”。他把“法轮功研究会”更名为“法轮大法研究会”,妄称“法轮大法”是“最高佛法”,“给人留下一部上天的梯子”。李洪志把自己的生日改为四月初八,与佛祖释迦牟尼同日,说“其功能比释迦牟尼高几十万倍”。李洪志用“法轮”、“圆满”等佛教术语和“上层次”、“进天国” 等谎言蒙骗群众,致使160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丧生,还有不少练习者精神失常,家庭破裂。“法轮功”图财害命、泯灭人性的邪教本质早已暴露无遗。
提起“法轮功”对佛教的伤害,圣辉法师气愤地说,李洪志炮制的“法轮大法”盗用佛教术语,妖言惑众,骗取钱财,害人性命,危害社会,它严重玷污了佛教,伤害了1亿多佛教徒的宗教感情。圣辉法师向记者讲述了被李洪志剽窃的几个佛教术语。他说,佛教经典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比喻词汇,后来逐渐演变为“佛法”的代名词,“法轮” 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1956年在科伦坡第5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被正式定为佛教教徽。李洪志把“法轮”变成他可以任意给人安装的工具,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致使一些痴迷者剖腹取“法轮”而死。李洪志所说的“法轮”、“转法轮”与佛教术语毫无共同之处。
圣辉法师还说,佛教中“圆满”就是要为人类社会多做好事,行善积德。而李洪志所说的“圆满”是蛊惑信徒轻生,驱使信徒自杀。这与佛教有天壤之别,佛教是不许杀生的,更不能自杀。
圣辉法师最后说,中国佛教界旗帜鲜明地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坚决拥护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揭露“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摧毁“法轮功”歪理邪说,使其永远不再危害人民和社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光明日报驻日内瓦记者 李肇东)
“法轮大法”绝非佛法——简评李洪志对佛教的歪曲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魏道儒
李洪志的传法传功活动始终打着“佛法”的幌子,他的众多传法讲演中也充满“佛言佛语”。然而,他所讲的“佛法”完全是自己的杜撰,不仅与我国现存五大宗教之一的佛教的核心理论丝毫没有共同点,而且直接与之对立和冲突。他通过对一些佛教名词术语的肆意曲解和无知臆断,通过对佛教的诋毁和对佛教界人士的中伤,妄图达到宣扬迷信,神化自己,笼络信徒,欺骗愚弄学员的目的。
一、李洪志在贬低和攻击传统佛教的基础上编造他的“佛法”,以便网罗信徒
“佛法”原指佛的“教法”,用来概指佛教的教理或理论。李洪志标榜自己所传的“法轮大法”属于“佛家的修炼大法”,是“佛家8万4千法门中的一法门”。他杜撰的“佛法”,一开始就建立在贬低传统佛教理论的基础上。李洪志在《转法轮》开头的《论语》中说:“其实‘佛法’不只是经书中的那一点,那只是‘佛法’初级层次的法。‘佛法’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把传统佛教教法贬为“初级层次”,不过是为了证明他的“佛法”是“高级层次”。然而他用含义模糊的文句概括的所谓“佛法”与佛教理论根本没有联系,又怎么会有初级层次和高级层次之分。
对佛教教理的贬低与对佛教界人士的中伤是相联系的。李洪志说:“末法时期庙里的和尚都很难自度,何况度人”。“现在庙里的和尚,真正的那些大法师,都不在世了”。这里的“末法时期”一词来源于佛教的“三时说”。佛教认为,在释迦牟尼逝世后,佛法的流行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正法时期”、“像法时期”和“末法时期”。李洪志妄称现在处于“末法时期”,没有人能弘传真正的“佛法”,以此诋毁广大遵纪守法,严守戒律,佛学精湛的佛教僧侣。他坚持反对学员“一听到炼佛家功”,就与佛教界人士联系,威胁说谁要这样做,就是“破坏我们的大法,也破坏佛教中的戒律”。他自吹“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时期开了这么一个大门。其实是千年不遇的,万年不遇的。”李洪志如此贬低佛教,中伤佛教界人士,妄称只有他才能传“正法”,就是为了散布他编造的歪理邪说,笼络信徒,蒙骗善良的人们,建立非法组织。
二、李洪志曲解佛教教义,以“法轮”邪说蒙骗学员
“法轮大法”的一个核心说教是“法轮”,李洪志说这是“法轮大法”的“一个极其特殊的和所有功法都不一样的最大特点”。“法轮”是取自佛教的术语。它是对佛法的喻称,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佛说法如同车轮一样转动而不停息,二是指佛法如同无坚不摧的战车轮子一样能破除一切烦恼和谬见。在佛教那里,“法轮”作为佛教信众对所奉佛法、教理的赞誉词,寄托着信众深厚的宗教感情。这很容易理解,没有丝毫神秘。在李洪志那里,“法轮”则成为一种神秘的、不可思议的东西。他说“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位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上我亲自给学员下上。我在讲法轮大法的时候,我们要陆陆续续给大家下法轮的,有的人有感觉,有的人没感觉。大多数人有感觉,因为人的身体素质都不一样。”获得“法轮”自然是修炼者的一个修行目的,给修习者体内装上“法轮”,则是李洪志的一个特权。李洪志给学员装“法轮”(即“下法轮”)的过程是神秘的,不能为其他人理解的,他对法轮的定义和说明也同样如此。
李洪志说:“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他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当法轮顺时针旋转时,会自动地吸收宇宙中的能量,供给修炼者身体所有各部分所需要的能量;当法轮逆时针旋转时,又会发放能量,会把修习者体内的废物质打出去,在身体周围散掉。这样就使修习者以及他周围的人受益。“法轮”自动旋转过程,也就是炼功的过程。修炼者体内有了这个神秘的法轮,也就具备了达到修行最终目的的条件。李洪志还说:“法轮是有灵性的东西,他自己知道做这些事情”,即知道如何练功。李洪志还赋予“法轮”能保护修炼者的功能,“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会保护你。”李洪志之所以不厌其烦地编造“法轮”的神话,就在于要树立他个人的权威以蒙骗学员,因为,毕竟只有他一个人有资格给人“下法轮”,教人“炼法轮”。李洪志所说的“法轮”,本质上是将佛教术语神秘化、巫术化之后的产物。
三、李洪志利用和歪曲佛教的“法身”说,以达到神化自己的目的
“法身”原是佛教学说中的概念,最初来自对佛所说教法的人格化抽象,相当于佛法的精神、佛法的普遍原则,后被普遍运用于各类佛教经典,被看作诸佛的本源,永恒的存在。“法身”与“佛身”、“法性”、“佛性”属同一类概念,既无形象,也无数量。李洪志否定“法身”为佛独有,鼓吹“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既然修炼到“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的人都有“法身”,那他李洪志当然也有“法身”。李洪志号称“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李洪志捏造出的他的“法身”有两个主要功能:其一是“下法轮”,所谓“我的法身也可以直接下法轮”;其二是保护信徒,所谓“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李洪志吸收和改造佛教的“法身”说,是为了证明他自己有“法身”,他自己有无限神通,从而神化自己,把自己装扮成救世主,蒙骗善良的人们。
四、李洪志宣扬“业力轮报”,蛊惑人心,反对治病救命,危害社会
李洪志用“业报”来解释人生病,说一个人生病是他“以前做了不好的事欠下的,他才遭这个罪”。把人生病说成是接受应有的惩罚,是还债的过程,对疾病患者不仅不同情,反而憎恨。李洪志还振振有词地说:“因为常人的社会就是这样的,生老病死就是这个状态,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李洪志由此提出了不允许为患者治病的恶毒主张:“你要给他治好了,就等于破坏宇宙的理,就等于这个人可以做坏事,欠人家的可以不还,这是不允许的。”李洪志还特别强调治病无用的怪论:“有一个问题要说清,一般的气功治病和医院治病,就是把造成有病的根本原因的难往后推移了,推到后半生或以后去了,业力根本没有动。”
佛教固有业报之说,认为人的一切思想、言论和行为都必然产生相应的后果,强调个人对自己的一切负责,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靠自己,不能依靠任何外在的神。佛教提倡慈悲精神,“利乐众生”,在佛教“五明”(五种学问)中就有“医方明”,不少高僧都精通医药之学,经常为病人治病与药,解除病人痛苦。像李洪志这样借口“业力轮报”而恶毒诅咒患者、医者和病愈者的言论,在佛教典籍中根本没有。李洪志要令饱受病痛折磨的人讳疾忌医,使医务人员见死不救,让病人平添烦恼和恐惧。李洪志留给人们的唯一出路,就是死心塌地跟着他去修炼,以便消除或转化那根本不存在的“业力”。李洪志宣称度人,实为害人。李洪志应当为那些受蛊惑欺骗有病不治而死去的人负责。
中新网 (魏道儒)
“护我正教还我法轮”——圣辉法师专访
“李洪志根本不懂佛法,但却在很多方面盗用佛教专用语,最恶劣的就是盗用佛教用语中的‘法轮’一词,作为邪教‘法轮功’的名称,严重玷污了佛教,伤害了所有佛教徒的宗教感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手持佛珠的圣辉法师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开门见山地说道。
圣辉法师是福建厦门南普陀寺方丈,同时还兼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和中国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此次是以中国反邪教协会代表团成员的身份来瑞士进行访问的。访问期间,他多次从佛教的角度揭露“法轮功”对佛教教义和专用语的盗用、篡改和亵渎。圣辉法师说:“正邪不两立,显正必破邪。”他在结束访瑞前夕,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的专访,介绍了“法轮功”对佛教专用语“法轮”的剽窃和盗用情况。
圣辉法师说,“法轮”本是佛教的专用词汇。佛教来自印度,“轮”本是古印度的一种农具,用于松土和除草,它同时也是一种兵器,每当印度出现新的统治者时,就用这种被称为“轮”的兵器去征服整个印度。这种被称为“轮”的兵器据说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佛教借用“轮”来比喻佛法具有摧邪显正的作用。佛教经典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从此,“法轮”逐渐成了佛法的代名词,法轮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并在1956年于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召开的第五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上,被正式确定为佛教的教徽,它寄托着全世界佛教徒崇高的、深厚的宗教感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圣辉法师接着说,然而,在佛教徒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法轮却被李洪志歪曲成“宇宙的缩眼”,成了李洪志可以随意安装在学员腹部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东西。他胡说什么法轮“可以旋转,正转度己,反转度人”等等,简直荒谬绝伦,同佛教是南辕北辙。圣辉法师还解释说,李洪志之所以盗用佛教用语,以佛教徒心目中神圣和崇高的法轮来命名其邪教,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佛教在中国是第一大教,有悠久的历史,在老百姓中享有良好的声誉,目前佛教徒在国内有不少,李洪志就是企图借用佛教的普遍性,盗用佛教用语,以佛教用语为幌子,欺骗公众,美化其邪教,实际上是欺世盗名。
最后,圣辉法师说,现在都讲“知识产权”,实际上邪教“法轮功”盗用佛教“法轮”一词,就是严重侵犯了佛教的“知识产权”。更为恶劣的是,“法轮功”对佛教用语的盗用还最为严重地玷污亵渎了佛教,最为严重地损害了历史上延续下来的佛教在一般民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最为严重地伤害了广大佛教徒的宗教感情。由于“法轮功”邪教为害之烈,现在世人竟谈“法轮”而色变,佛教平白无辜蒙羞,这是佛教亘古未有的大耻辱,佛法万劫难忍的大邪恶。以至历来以宽容、慈悲、忍让著称的佛教弟子,也不能不金刚怒目,愤怒高呼:护我正教,还我法轮。 (转自《人民日报》)
"法轮功"邪教本质大暴露 "度人"就是杀人
新华网西安8月25日电(新华社记者王世焕 赵卓昀)今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上午11时许,位于陕西省咸阳市西兰路长途汽车站南边不远处的鸿宾旅社210房间里,发生了一起奇怪的凶杀案:29岁的女服务员买新萍被人用尼龙绳勒死在北边床上,口袋里装的刚刚发下的235元工资也不翼而飞,身上留有明显打斗的伤痕。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广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案发现场。根据现场迹象很快确定,11时左右离开210 房间的两名新疆籍女子有重大犯罪嫌疑。警方依据旅社登记册上留下的身份证号码,迅速与新疆警方取得联系,证实其中之一名叫林春梅的女子是一个“法轮功”顽固分子,另外一名因为没有登记姓名一时无法寻找。一直到今年7月,警方才查明,林春梅的另一名同伙名叫温玉平,也是一名“法轮功”顽固分子。林、温二人日前对杀害买新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一再声称她们杀人的目的是为了“度人”。
这是“法轮功”邪教分子制造的又一起人间惨剧,也是对李洪志及“法轮功”所谓的“真、善、忍”谎言的极大讽刺,是邪教本质的暴露。
“歪理邪说”迷心窍多次预谋想“度人”
8月初,记者在一家看守所里见到了林春梅和温玉平,并采访了她们。从她们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法轮功”的精神禁锢已经将她们引入歧途;在她们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的背后,蕴藏着邪教的凶相。
林春梅、温玉平轻描淡写地讲述着她们在鸿宾旅社杀害女服务员买新萍的经过,竟然对杀害一个无辜群众没有一点愧疚。她们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悟到:“度人”就是要杀人。今年2月27日,她们俩用林春梅的身份证登记,住进了鸿宾旅社210房间。随后,便多次在一起密谋想在咸阳“打掉一个葫芦头(即杀一个人)”,实现她们“度人”的目的,并提前准备好了弹簧刀,但又怕弹簧刀杀人见血,就改用尼龙绳。
3月1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林、温二人预谋好,先将自己的手套放在住过的床上,然后由林春梅提着行李,来到一楼的服务台结帐。结帐后,林又称将手套忘在了房间,让服务员张和芹将其行李看一会,林、温二人又返回楼上叫服务员买新萍将门打开,早已密谋好的林春梅趁着买新萍正在整理床铺时,先将买的嘴捂住,温玉平赶快将房门反锁好,并将电视机声音开大,以防别人听到或看见,随后从口袋中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尼龙绳,往买脖子上套。买新萍一边拼命反抗,一边叫“救命!救命!”,林春梅急忙用绳子在买的脖子缠了几圈,并打好结,林、温二人各在一边用力紧勒,将买新萍活活勒死。看着买新萍面部发紫,手脚不动了,林发现买口袋里有230多元钱,顺便将钱装到自己身上。然后,林、温二人才将买的尸体抬上床,用被子盖上,将门锁上后离开了210房间。当她们离开二楼时,买新萍的丈夫刘青春为她送药正好在楼道内等候,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同一时刻,自己的妻子被“法轮功”分子勒杀。
林、温二人作案后,从咸阳直接到了西安,由于没有买到去北京的火车票,便从西安乘坐长途汽车直达石家庄市。在石家庄住了两天后,3月7日赶到北京,又在延庆县住了两天后,于3月10日来到天安门广场,目的是为了“圆满”,在天安门看李洪志“大显真相”。由于自己身体没有什么变化,便又回到延庆。
将买新萍杀害后,林、温二人感到锻炼了自己的胆量。她们又从“声音感应”中接到李洪志的指示,叫她们再去“度人”。
“度人”就是要“杀人”邪教本质大暴露
在看守所里,林春梅、温玉平面对记者的提问,妄想用“法轮功”所谓的“真、善、忍”来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一再认为她们将别人杀了是“做了件好事”,“是让她们升天了,到天上享幸福去了。”将“法轮功”邪教本质赤裸裸暴露出来。用她们的话讲,“法轮功”的“度人”就是“杀人”。
这是记者与林玉梅的对话。通过这段对话可以看出李洪志的所谓“大法”是如何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一个正常人一旦被邪教“法轮功”所迷惑,就会失去正常人的思维和理智,从常人变成“狂人”。
记者问:你为什么要杀人?
林玉梅答:为了锻炼自己的胆量,看自己敢不敢“度人”。有了胆量,就可以铲除邪恶。现在还有许多破坏“大法” 的歹徒,这些人都是坏人,将来我还要杀他们。
问:你和你师傅李洪志怎么交谈呢?
答:用声音感应。我现在和你们交谈的时候,也可以和我的师傅交谈。
问:你和你师傅交谈些什么呢?
答:想交谈什么就交谈什么。
问:“度人”的事情你和你师傅交谈过吗?你师傅同意吗?
答:我和我师傅交谈过。“度人”的事,他赞成我的意见,这件事只是我们提前做了。师傅也是赞成我们这一想法。 “度两个”,我们俩一人“度”一个人,锻炼自己的胆量。以后要做更大的事情,就是要铲除邪恶之徒。骂“大法”的人、骂师傅的人、破坏“大法”的人都是邪恶之徒。等到“圆满”时,就有了隐事功能、演变功能,比孙悟空变化还要多。有了功能之后,我们什么都能做。
问:对常人来说,你们杀了人,属于犯罪行为。你怎么看这件事呢?
答:你们认为我们把人杀了,但我们认为是做了件好事,把她度到天上去了,她去享幸福去了。我今天这样做很多人不赞同,这种行为符合“真、善、忍”的标准。我说真话,这是善事。我可以忍。“度人”后,我和师傅沟通过。当时心里很害怕,现在明白了道理,这是做好事,心里就不害怕。我“度人”,你们会认为是邪恶,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问:修炼者不能杀生,你为什么要杀人?
答:对生命理解不同。常人看到杀肉身是杀人,我们认为把元神杀了才算杀生。
问:服务员买新萍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可爱的孩子。你杀了买新萍后,搞得别人家破人亡,难道你不觉得愧疚吗?
答:我做了好事,是“度人”,没什么愧疚。我如果不修炼“法轮功”的话,我也是个常人,就不会做这件事。
问:对这个孩子来说,你杀了他母亲,是不是很悲惨?
答:这个服务员在另一个天层上有父母,她是回去见父母了。
问:你是人还是神?
答:我是有神的思维、正在修炼中的人。
温玉平在谈到杀人的动机时也说:2001年10月,我就开始有了“度人”的想法,林春梅后有这种想法。看到人们太苦了,就产生了把他们“度上天”的想法。在咸阳做这件事,证明我们俩有胆量,可以说过关了。
痴迷崇拜李洪志甘愿中毒当帮凶
林春梅、温玉平两人平白无故将一位弱女子杀死,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国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然而,令人感到可悲的是,温、林二人深受“法轮功”的毒害,至今仍痴迷不悟,甘愿为实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当杀人凶手。
今年38岁的林春梅原是新疆乌苏市建设银行的职工,1998年开始习炼“法轮功”后,逐渐成为“法轮功”的顽固分子。42岁的温玉平本是阿克苏地区建筑公司一位工人,后调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团玉尔滚加油站任出纳;1997 年因经济问题被开除,2000年8月14日因盗窃罪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从2001年11月以后,林、温二人经常在一起“交流炼功经验”,一直发展到共同作案杀人。
自称为李洪志弟子的温玉平和林春梅在杀害了买新萍“度人”之后,自己也感到快要“圆满”了,他们赶在3月10 日之前到达北京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到李洪志“大显真相”,“打开自己的天目,使自己圆满”,然而,她们在天安门广场并没有感到身体有什么变化,也不可能有变化。可是,她们在李洪志“法轮功”所谓的“圆满”深渊中越陷越深。
如今,将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林春梅、温玉平仍忘不了“度人”,自己幻想“升天”要管理别人。她们不仅要将别人“ 度上天”,而且还想在二、三年内将自己的家人“度”了。林春梅在狱中说:“父母、兄弟、姐妹的亲情并不是打动不了我,为了他们永远幸福,早晚也要把他们‘度’了。”目前,公安机关正对林春梅、温玉平的犯罪事实深入调查。
林春梅和温玉平被李洪志欺骗走进邪教。她们按着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去“圆满”,去“度人”。控制她们思想,指使她们“度人”的是李洪志。